2019年春季入学的784名学生,在2023年秋季毕业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毕业条件,未能在2023年7月毕业,已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,根据《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对784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,现予公示。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。如有疑义,请在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反馈,邮箱:etjugongshi@etju.com。 详见附件:超过最长学习期限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3日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期限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