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
各学习中心及同学:
2023年秋季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即日开始,为规范审查程序,特将本次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学习中心及同学高度重视、遵照执行。
一、重要时间结点
2023年6月10日-6月15日学习中心对学生进行初审
2023年6月16日前学习中心将PDF电子版延缓毕业申请表和延缓毕业汇总表签字盖章后,统一压缩后发到etjugongshi@etju.com邮箱
2023年6月19日-20日联合审查
2023年6月21日-6月25日公示最终审查结论
2023年6月25日前学习中心上交纸质毕业名册及纸质毕业照片
二、审查学生范围
2021年春季入学的学生,及往届未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。
三、毕业条件
在最长学习期限内,同时符合下述条件:
1.修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;
2.专升本学生统考成绩合格;
3.完成毕业照相采集并在学信网比对合格的毕业照片。
其中,第1、2条具体要求如下:
项目
具体要求
课程成绩
2023年5月31日及之前取得的成绩
(注:2023年6月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)
统考
免考
2023年5月31日之前上报的免考成绩
考试
2023年5月及以前的考试成绩
特别提示:
1.2023秋预毕业生补在线作业平台关闭时间为:2023年6月8日,请通知所有须要补在线作业的预毕业学生,逾期不再开放。
2.2019年春季入学的学生学习期限已达最长4.5年,在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查时不符合毕业条件的,将根据《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》予以清退学籍。若因服兵役、抗击疫情等因素未能毕业的,可在6月29日——6月30日,学生本人到所在学习中心,填写《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中心审核后于7月3日前连同《保留学籍汇总表》上报到学院进行审批,学院根据中心提交的纸质材料审批,逾期不再授理。
四、审查流程
1. 核验预毕业名册:学习中心登陆学院平台,下载2023年秋季预计毕业学生名册,如果名册中有学生退学,请在名册中标注并保留,切勿自行删减。
2. 学习中心组织预毕业学生进行核对,确认审查结论。
3. 学习中心登录平台审查学生提出的延缓毕业申请,出具意见、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PDF电子版延缓毕业申请表和延缓毕业汇总表统一压缩后,发到etjugongshi@etju.com邮箱
特别声明:申请延缓毕业的学生,一旦审核通过,本次不予撤销!
4. 学习中心核查学信网人像比对不通过(预毕业名册中学院备注栏显示“学信照片不通过”)的学生,做好学历照片勘误。
特别声明:“学信照片不通过”的学生,若未在2023年6月10日前通过学信网人像比对,无法在2023年秋季毕业。
5.核对毕业照片,确保学院平台电子毕业照片、学信网电子毕业照片、纸质毕业照片三者一致且正确无误,整理并上报学院纸质毕业照片。
特别声明:“学信网是否有毕业照”为“否”的学生,在2023年6月10日之前,在学信网未显示正确的学历照片,无法在2023年秋季毕业。
(1)在学院平台“学籍管理-照片管理-照片查看”界面导入电子毕业照片。
(2)组织学生核对纸质、电子毕业照片(学院平台及学信网)。
(3)收集整理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纸质毕业照片,学信网电子照片必须与纸质照片为同版本,若出现上交的纸质照片与学信网照片不同版本,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照片按毕业名册进行排序后上交学院。
6.制作毕业名册及提交纸质照片:
在“审查情况表”界面点击相应的人数,系统生成毕业生名册,打印(A4版),经办人、中心主任签字,加盖学习中心章,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纸质毕业名册及纸质毕业照片上交学院,未在此日期前上交纸质照片的学生,本次不予制证。
五、公示毕业
2023年6月21日-6月25日,学院在官方网站公示审查结果。根据学习中心和学生反馈,学院审核、确定最终2023秋季毕业生名册。
六、学历电子注册
毕业生数据经天津大学审批后,按照天津市教委要求时间进行学信网学历 电子注册。
注:2023年秋季毕业时间:2023年7月20日
学信网可查询时间:2023年7月20日起
毕业证书预计发放时间:2023年8月至9月
附件:2023秋毕业资格审查相关附件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5日